我省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培养项目

发布日期:2017-08-01   作者:张琳琳   来源:省总权益保障部   阅读: 次   保护视力色:       

日前,省总下发了《关于实施全省工会法律人才扶植培养项目申报劳动关系协调员(师)的通知》,正式启动2017年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培养项目。该项目由省总权益保障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项目组于今年7月--11月联合实施,内容涵盖劳动关系、劳动保障法律和政策、人力资源管理等基础知识,以及劳动标准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劳资沟通与民主管理等核心专业理论。学员按照要求完成在线学习内容课时后,参加下半年举行的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考试合格者获得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各级工会积极响应,精心组织,截至目前,各市、县(市、区)总工会,省直、省产业工会,大企业工会的法律、保障、权益等部门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和公职律师、工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劳动争议调解员等共计120人报名。这批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将会极大地解决我省工会劳动关系协调人员不足问题,有利于推进工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工会干部依法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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