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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率先完成销售电价改革任务 商业和大工业用电实现同价

发布日期:2018-07-04   阅读: 次   保护视力色:       

今年以来,我省落实各项减费降成本措施,共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55.17亿元,率先完成国家安排的销售电价改革任务,实现商业和大工业用电同价。

自今年1月1日起,我省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大工业、工商业高峰电价上浮比例下调2个百分点,年降低工商企业用电成本达2亿元。自4月1日起,我省下调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42分,同时在全国率先实现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用电同价,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9.82亿元。实行工商同价后,选择两部制电价的商业用户可以按大工业输配电价参加全省电力直接交易。清理规范价外加价行为,预计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31亿元。自5月1日起,我省工商业及其他(含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用电每千瓦时降低1.13分,输配电价同步降低1.13分,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12.4亿元。省物价局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电网企业及时做好降价退费工作,确保降价措施落实到位。

省物价局商品价格处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商业电价在周边10省市中由高到低排第8位;大工业电价由5月1日前的第2位下降到第4位,企业用电成本下降明显,价格区域优势初步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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